第一章 (5)(21 / 24)
要连表皮真皮和皮下脂肪一齐割开。而且要割一部分剥一部分,防止刀口凝结。剥皮时要细致小心,用尖刀小心地将皮下脂肪和肌肉分离开来,这样才能保证剥下的皮是完整的,因为细致,这种剥皮的刑罚要持续整整一天。而据说全部剥完之后,因为出血量不多,且没有伤到要害,人会仍然活着,痛苦地清醒地活着。
据说这酷刑之后,若还嫌力度不够,紧接着的刑罚便是剔肉。书上说,技术好的行刑人,甚至能将人全部肌肉剔下而仍不死。空留着骨骼内脏和大量的血管,苟延残喘小半个时辰才会气绝身亡。
当时我看到这段文字时,还觉得这样的刑罚太假。我以为,这是御用文人为了达到抹黑前朝的效果而私自杜撰出来的,因为没人愿意去研究剥皮这样残忍的刑罚。它不仅对受刑人是折磨,对行刑人也是同样。和剥皮比起来,凌迟所带给人的视觉冲击自然小多了。但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剥皮,是真的有的。
这姑娘的皮肤就是被划成了两指宽的一条条,每一条剥到尽头之后,却不完全撕下,而是留下一点,和肌肉粘连着,连带着身上破烂不堪的衣物,都和她一条条皮肤纠缠在一起,和着血凝成一块块。如此这般,整块皮肤便成了一片流苏的海洋,而她整个人,就被残忍地做成了个鲜血淋漓的鸡毛掸子。
我晃晃我的大头,感到脑袋有些重,这姑娘的惨状,竟让我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熟悉?不不,不可能,我可以肯定,我从没有见过一个同样受过这种惨无人道的折磨的女子。可是当我看到她时,我竟模糊地感觉,这是那人在仿照什么,才刻意将她弄成了这个样子。
我离那姑娘远了些,拍着头扶着椅背坐下,又按了按胸口,强吞下一口浊气。
一天之内,四具尸体,四种诡异的折磨方式,饶是我神经再怎么坚韧,也觉得这是种精神酷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他难道只是单纯为了炫耀他有多残忍杀人有多创意?
不,从墨谢那里得到的经验告诉我,杀人,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他既然选择以尸体作为媒介,那么他定然会附带某些线索,反应了他杀人的动机,而这些恰恰是我所忽略的。
想想看,这四具尸体,究竟是要告诉我什么?
若那人是女人,那么恐怕那□被铰烂和那个被掏心的家伙就比较好解释了。
□,她是说,有人对她不忠?还是曾经冒犯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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