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2 / 6)
沈云娇狐疑的看着她。
“其实我说这么多,只想给你提个醒,四年后你爹娘会离开永丰县,方河却是这儿土生土长,他娶了你,你就得留下来,如今大河有不少土地,算个小地主,你过来正好可以帮他生儿育女的同时再帮着种种田。”
“你说什么,谁说我嫁给方河要跟着留下来,自然是我爹娘在哪儿,我们便去哪儿的。”沈云娇黑了脸。
“那你想要方河入赘不成?恐怕不行,方家村的族老们不会同意的,再说你爹娘也不能以势压迫别人入赘,这样政绩上再好也会留下污点,将来你爹娘受你牵连怎么办?所以你既然喜欢方河,想得到他的温柔呵护,必然要有所牺牲的,莫不是你根本就不喜欢,你只不过是想得到他而以?”
沈云娇气得涨红了脸,“谁说我不欢喜他,我心悦他,你不要在中间挑拨离间。”
“你心悦于他,那就是愿意跟着他留在方家村的,那你做好了准备从此以后像我一样穿着农家妇的衣裳,没有下人,没有爹娘,陪着他一起种田。”
沈云娇一时间没有说话,气恨恨的看着苏小月。
苏小月继续说道:“你觉得庄户人家的妇人眼皮子浅,没有见识,那刚才我说的那番话,你可认同?”
“认同又如何,不认同又如何?”沈云娇又迅速的冷了脸,掩住失态。
毕竟是大户人家家里教出的子女,虽城府不深,却也极懂得掩饰,也懂得借势压人。
“那你显然是不认同了,我说的那些,大义上讲是对经济的分析,小义上讲是市井走贩之言,那你说说,你熟悉的是什么,是吟诗作对还是绣花弹琴?你说一样来,咱们比试一下。”
除了吟诗作对,苏小月可以利用前世的知识和偷瓢古人的精华,其他她是没撤的,特别是绣花,不过这技术活短时间比试不出来,量她也不会选这款,至于弹琴,目前手中无琴,所以她必然写读书识字上的,庄户人家不是没钱读书么,何况女子。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苏小月还是在她沉默暗忖对策的时候激了一激,“按理说庄户人家是没有读过书的,我也只不过小的时候隔着书塾近,听到一两句圣人的话,懂得一些做人的道理——”
“如此甚好,你我做诗一首如何?”沈云娇自信的说道。
“做诗是我的弱项,对对联或强些,我识字少。”苏小月话落,沈云娇嘲讽的看她,显然看她怎么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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