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1 / 4)
现在, 费利克斯骑在他那匹伴随他成长的安达卢西亚马上,他的伙伴叫灰鬃,除了灰色的鬃毛和四蹄外, 全身都是漂亮的雪白色。镇上最有学识那位老爷爷以前还在乡下时, 说过这种马以前叫“国王之马”, 它兼具高傲勇敢和温和, 而且仪表非凡, 外型相当漂亮, 只有显赫的贵族或者王室才能拥有,可是现在却能被一位略有资产的农场主儿子骑在胯(和谐)下。
这也多亏了女王陛下和她率领的德鲁伊动物学者们,原本配种是十分消耗种马体力的工作, 即便是再健壮的公马, 也无法让太多母马产下它的后代, 这让以前良种马的培育非常困难。
但女王陛下教会了人们人工繁育马驹的方式,只要收集种马的精子,用附带了简单降温魔法的玻璃瓶保存起来, 然后以工具放进母马的肚子, 这样一份名马的“种子”就能分给尽可能多的母马。
但费利克斯想起来却不禁有些脸红,女王陛下那样美丽的女士研究这样的方法, 作为她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 费利克斯也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不不不, 我怎么可以那么去想女王陛下?她一定纯洁的就像无暇的白百合花, 只是本着学术研究的角度才去接触马、马的……目的也是为了造福所有子民!
他羞耻地低下头, 为了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亵渎的事, 他视线盯着马鞍上搭着一包钱币。
里面好多钱呢,从小到大自己都没见过这么多……
他摸着沉甸甸的包裹,里面是他即将在皇家军事学院学习要用到的学费和生活费,这次他去镇上的目的就是把这些钱存到银行里,然后只需要两手空空去王都的皇家军事学院,再从那边取出来就是了,反正各地的银行都是可以互通的。
也只有镇上才有银行这样方便的东西,最近越来越多的新事物来到这个小镇,只要一两个月没去走走看看,总会有一些惊喜让人大吃一惊。
咖啡馆、茶餐厅、图书馆、报纸……这些种种新奇玩意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以前那代人的社教中心是教堂,大家只要钟声响起,就集体前往教堂做礼拜,所以如果不敬神被开除教籍是很痛苦的事,这意味着在社交上自杀。
但现在则不同了,一代人之前宝贵的土地现在已经不那么重要,很多人卖掉祖传的地,去城镇里面进入工厂和店铺,闲暇之余看看表演,在咖啡馆和茶餐厅阅读小说和报纸,听说现在民众间组织俱乐部,里面成员共同讨论流行的话题和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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