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某个男人的末路(1 / 14)
5月1日,香郡兰庭。
黑影从睡梦中醒来,他刚才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的他去了之前预定好的那个仓库,那时他为自己找好的终结之地。他付了六个月的租金,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过来烦他,没有人会看到他的尸体。加上地处沱江边上,即便有人闻到了怪味,也多半会认为是码头鱼虾腐烂的味道。
他会安静地消失于世。
其实他本没有必要做到这一步,但他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心理,他认为自己没有脸面去见那些家伙们,那些过去把他当成是“同伴”的人们。他不想再面对那个一直照顾他的夜队长,也不想再看到那姓张的和姓谢的同事们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脸,即便在他死去之后。所以他选择这么做。
直接绑块石头跳进沱江里也许更方便些,可他又希望自己的尸体日后能够被发现,等待几个月后,夜队已经找到了他邮箱里的那份坦白书——或者说绝命书,到时他那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会成为结案的关键。
真是矛盾的想法,是不是?可人类本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既然身为他们中的一员生活在这世上,那我矛盾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梦里好像还有另外一个人来着?他想起了一张朦胧的脸,像极了夜队的那个弟弟,那人据说是个写网文的,实际就是个无业游民吧?不过黑影心里清楚,那个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灵界组织雨色深红中的一名送葬者。
怎样都好啦……为什么他会出现在我的梦里?
黑影摇了摇头,把这无趣的想法甩到一边。反正梦就只是梦而已,梦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哪怕擎天柱和绿巨人在他的梦里举办了婚礼也没什么奇怪的。
今天他来到这里,是为了办一件重要的事。为此他特意穿上了一身“绝对不会被人认出来”的装扮,稍显臃肿的黑色外套下配着兜帽,墨镜口罩一应俱全。虽说这样看起来有些怪异,因此也在进门时被那个傻保安盯了几眼。但能住在香郡兰庭中的人本就非富即贵,他又开着一辆晃眼的法拉利跑车,或许是某个小明星也说不定,那这么打扮也说得通了。
黑影当然不是天生就叫黑影,谁会起这么个怪名儿呢?他的本名叫作史强,一个普普通通、毫无特点的名字。这样的名字如果放到小说里,多半是被主角一拳打晕的混混龙套,或是班上一个出场次数不超过五的路人同学。
可在这里,他既是一名刑警,也是一位颇有天分的灵咒师。而他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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