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恨意的代价(后篇)(8 / 11)
能找到他,出事之后那家伙就立刻躲起来了,直到法院开庭我才第一次见到他。另外,他已经害死了我妹妹,如果因为打死这个人渣再让我自己也判了死刑,那未免太不划算。当时我很天真地以为一定能胜诉,蒋成那家伙在杀了她之后又在我家停留了很久,想要把他来过的痕迹打扫干净,但他当时一定慌张得很,掉落的毛发也没有清理,有这些足以当做证据……可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一个厉害的律师,把我这边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了泡影。”
“是那个叫岳千桦的家伙……”夜深思索着,“想来是冯玲玲帮蒋成找到他的。”
相比没有任何法律知识只相信“杀人偿命”这种道理的老关,那样一个对手绝对是致命的。
“是,蒋成的姐姐,那个冯玲玲先是要给我钱想私了,见我不肯,就请来了那么一个人渣律师!别跟我讲什么律师的准则!我才不管!事情都明摆着放在那里,谁还要帮蒋成说话,谁就是我的仇人!可那个该死的家伙偏偏很有本事……他说那些证据只能表明蒋成曾到访过我家,并不能证明他就是杀害小淑的凶手。而且他又炮制了很多子虚乌有的事件,结果反倒把我妹妹描述成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候蒋成那混账就站在被告席对我挤眉弄眼,丝毫没有作为一个杀人犯的愧疚!我一时怒起就想要冲过去给他一拳,结果被人拦下不说,还搞得对我们这边更为不利。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蒋成就这样被释放了。”
哎呀哎呀……
夜深可没有半点为那名律师说话的意思。在他看来,既然参与到了这起事件之中,那么岳千桦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被受害者一方所憎恨,这也是“责任”的一部分吧。
很久以前他就和小妹夜永咭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永咭坚持认为律师不应为自己辩护者的过错承担责任,而夜深则站在她的对立面。
“毕竟律师不是侦探,也不是警察!”夜永咭有些激动地冲着哥哥吼道,“他没有去调查事情真相的义务吧!”
“没有调查过真相,不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所言是否属实,然后就可以毫无负担地站在那里辩护吗?”夜深反问。
“信任自己的委托人,全心全意去帮助委托人取得胜利,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
“因为是职业问题,就不用负起责任?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夜深冷哼一声,“打个比方,如果一名医生没能救回濒死的病人,你认为他没有责任吗?不,当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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