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殊途的探寻者们(后篇)(2 / 4)
了。首先我们考虑了单元楼住户内部作案的可能,这样就可以把‘逃跑’省去了。但目击者说他看到当时的行凶者是名男性,而那一单元住户中的男性只有四名。其中两名是七十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直接排除;一名是十七岁的高中生,案发时他在上补习班;还有一名,是住在一楼的六十岁男性,年纪虽然也算大,但身体还不错,还担任着小区保安一职,似乎和被害者也很熟悉,本来应该被列为重点观察对象的,但他当晚在附近的酒吧喝闷酒,直到凌晨才回来,得知发生了案件,也可以排除嫌疑了。”
路以真知道夜永咲是在说谁,那位住在一楼的住户姓关,既是小区唯一的保安,同时还开了家小卖部。作为上下楼的邻居,他跟简如薇也算熟人,有时路以真和简如薇一起出门,也会在那家小卖部里等她。那位大叔相貌丑陋一些,又有些斤斤计较,因而常为人所不喜,但他对路以真和简如薇还挺和善。爱喝酒也是他的老毛病之一,而且听说最近物业派了个年轻的新保安过来,把他这位老人撤换掉,想来他喝闷酒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同一时间,夜深想的却是——
不在场证明?那算什么?如果是通过操控“灵”去作案,本人当然不需要在场,而且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可以犯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用警方常用的分析方式去考虑问题了。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话说出口的。
“不过呢,哪怕不考虑‘逃跑’这一章,犯案也存在着相当的难度。”夜永咲继续说道,“我们内部的鉴识人员认为,要完成那种程度的……呃,‘破坏’,至少需要两到三个小时,二十分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的。”
每一次想到简如薇“尸体”的惨状,路以真心中都会有一阵抽搐,但他现在也差不多麻木了。他接着夜永咲的话说道:“两到三小时……不可能。简如薇从我家走的时候应该是六点半左右,她常坐322路,到这边需要半小时,就算是坐出租也要十五分钟。换句话说,作案时间最多也就有一小时。”
“除非现场的被害者根本就不是她。”夜永咲叹了口气,“可惜,以我们目前掌握到的信息来看,这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更奇怪的是,虽然现场发现了一把刀具,但鉴识人员说,从尸体被‘破坏’的痕迹来看,却不像是用利器造成的,而更像是……被用力撕扯而成……”
他知道这话会让几人都感觉有些不适,尤其是路以真。果然,他看到路以真的面部肌肉一瞬间狠狠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