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只有经过埋葬,才有生机(10 / 11)
连隽戏虐的,“这么有自信?”
“我们靠进战斗民族的,在零下五十度的天气里都能劳作,这点自信……”
“你确定?”
“……好吧,我承认我吹了……”
我没声了,“但莫河的最低气温真不是闹着玩的。零下四十度还是有的,经度二百五,维度是53度半,白酒到这度数都能给人灌醉了,号称神州的北极!”
“……”
连隽再次被我戳中笑点,低音发颤着,“祝蛮蛮,你说,我是什么时候失明的呢?”
我没懂,“啥意思?”
“我要是没失明,怎么就会那么喜欢你这个老么卡尺眼儿的小二百五?”
连隽笑的不行,“你维度没说错,但经度,我记得是122.37,告诉我,你是故意的么。”
“……”
是!
但我不说!
我就是想听他笑,“反正,我决心下了。你信不信,我这回都要朝着前三名冲刺!”
“好,就冲祝蛮蛮这斗志,也应当有奖励的,前三名,我记下了。”
“什么奖?”
“你以后就知道了……”
连隽故弄玄虚的,语气忽的正色,“……蛮蛮,别怪我没有太多时间陪你,你想要什么,就告诉我,嗯?”
“我……”
我突然有些心酸,想说最好的礼物就是你,比父母对我更好的你……
“连隽,你记不记得你说过,你留下来,有点我的原因?”
“怎么。”
“我想说……”
我咬了咬唇,“我在这里。不回老家,也是……因为有你,。”
连隽没在回话,隔着手机屏幕,我似乎都能看到他笑的眉眼清润的样子。
明是个五官清朗疏离的大男人,偏生了一双美极的桃花眼,一笑,就妖冶兴祟。
入扣丝丝,直敲心扉。
“蛮蛮……等我回去。”
“好……”
放下手机,我也不怕祝浩听到,想表达得,就是我真实的想法。
我知道连隽喜欢我。
那,我就更得让他知道,同样的,我也很喜欢他。
非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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