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提前准备的中日战事(5 / 5)
初,就有推行土地改革的章程,这一方面是因为陈文强重视农村地区的政治资源,另一方面是政府确实已经认识到广大农民的贫困,也就是封建土地制度造成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会对政局的稳定和工商业的发展构成极大的障碍。
在土地改革以前,中国农村大部分耕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从而农村社会的政治权力及社会领导也大都操在少数地主乡绅之手。
而这些地主乡绅都不从事生产劳动,他们的物质生活来源,是仰给于地租,他们的特殊地位和权力源泉,也是来自于土地,自然很容易成为地方领袖,于政府行使权力极为不利。
当然,有些顽固的地主是不甘心的,即便在表面上算起来,政府减了农税,似乎他们并不吃亏。但他们这些士绅,以往都是与官府勾结在一起,把赋税转加给农民,并不是自己直接承担。所以国家的定租定息,对他们而言,是吃了亏的,必然会引起他们的反对和抗拒。
而定租定息是政府的中心工作,所有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一中心来做。在中国,农民是大多数,如果不能改善并照顾到这大多数的人群,施政就是失败。
为此,政府已经相继出台了《土地租佃暂行条例》、《借贷暂行条例》、《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对有关政策作了具体规定。
这些法规和文件的出台,为各地开展大规模双减增资运动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