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姜豉(4 / 7)
云,心为幻,莫执念。种种苦楚,到头皆空。然而,人生来即有知,有知便有念。虽然苦恼牵缠,这一点心念却是人之为人仅有之凭据。若没了这凭据,人与木石又有何分别?存活于世,又有何意趣?何况,念也并非尽都是苦,它也有乐、有美、有善。替妹妹除去念之苦,便能帮她寻回念之乐。妹妹乐了,我也才能得念之安与喜。
想到此,他不再犹豫,一路上只要见到店肆摊铺、游商走贩,便过去打问。可一直走到昨天那家酒肆前,一丝影儿都没问到。他身心俱疲,立在路边,默默寻思其他法子。正在犯愁,昨天那个伙计从店里走出来,一眼见到他,忙问:“这位客官,您还在打问典二爷的事?”
“嗯。”于仙笛苦笑着点点头。
“昨天您走后,店里有个老常客,叫胡胖子。他说那天傍晚,瞧见典二爷在路上跟一个妇人说话。”
“哦?什么妇人?”
“胡胖子并不认得,只说那时他正巧走在典二爷后头,见有个妇人抱着个两三岁大的孩儿,等在路边。典二爷过去时,那妇人上前拦住典二爷,叫了声‘少东家’,典二爷见了她似乎有些吃惊……”
“他们说了什么?”
“那妇人唤了典二爷去河边说话,胡胖子便继续走了,并没听见他们说什么,只瞅见那妇人生得颇有些姿容……”
毛球犹豫再三,还是打算替张用去做那桩事。
自从张用那里学到孵鸡卵的法子后,他便罢了手,没再做贼,一心一意去孵小鸡卖。起初人都笑他变成了一只母鸡,他却浑不介意。做贼能做到老?总得寻个收场。而且,他之所以做贼,是由于自小身子弱、手脚慢,其他营生都学不会,爹娘死后,再没依靠,才逼得去跟人学偷。可做了贼才知道,贼尤其得眼尖、手快、腿脚利落。为了偷些活命钱,他不知道挨过多少打。他也早已认了命,想着自己生来便是个无用之人,能挨到哪天算哪天。谁知道老天竟给他指了条生路,让他碰见了张用。
张用那法子果真奇妙,只需二十来天,一堆鸡卵便成了一群喳喳叫的小鸡,利钱能翻几倍。天底下哪里寻这等巧营生去?头一回自己孵出二十多只小鸡,他乐得几乎要大哭,生下来二十多年,做人终于有了用场。更妙的是,他的笨和慢,在孵鸡时竟成了长处。这活计最考的便是耐性。这个他最不缺,做贼时,同伙常让他把风,哪怕冬夜寒风里,他也能一蹲便一两个时辰。
那些笑他的人见他赚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