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凶手凶手(6 / 9)
杀人的案子,希望能通过彩色蜡笔牵出凶手。
“基于这一判断,我们秘密询问了白秀云单位的同事以及她周围的社会关系。据她的同事也是好朋友梁艳反映:白秀云被杀当天中午,有一个相貌平平的矮胖男人到单位来找她,下午白秀云回来梁艳追问她,她说那男的是她的初中同学,正在追求她。梁艳觉得,蜡笔很可能就是那男的献殷勤送的。我们通过梁艳的描述,找到那个男人。他叫徐宏,是一家国营百货商店的售货员,他承认在和白秀云交往,但矢口否认蜡笔是他送的。可是我们对指纹做比对以后,发现他的指纹与我们在蜡笔盒上提取的指纹是吻合的,于是就把他抓到队里审问。
“那时,差不多组里所有人都倾向于徐宏是凶手,而进一步对精液做测试,也正好吻合徐宏的血型,由此看起来证据链已经形成了。由于当时破案时限已到,市里和局里不断向办案组施加压力,所以在自认为证据确凿,但还未取得徐宏口供的情形下,办案组负责人便急着向局里汇报说凶手抓到了,局领导十分高兴,立即向市里通报,市里领导也当即表示要进行嘉奖。
“可没想到随后的审讯并不顺利,对于我们提出的证据,徐宏都给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他承认蜡笔是他送的,而之所以一开始否认,是因为蜡笔是他在商店库房里偷的;同时他也承认白秀云大腿内侧的精液是属于他的,但强调他们是在中午时候彼此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其实他的话倒是蛮符合实际状况,尸体上确实未有强奸造成的严重撕裂伤。但办案组那时已是骑虎难下,放了徐宏重新再找线索,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而且出尔反尔,到局领导和市领导那儿也没法交代,逼到最后就有些‘是他也是他,不是他也是他’的意思了。或许是忌惮我是刚进组的,怕我乱说话,也摸不清我的底细,当天审讯持续到凌晨,组长和周海山找了个理由把我支走了,说是让我先回宿舍休息,早晨好接他们的班继续审。可第二天清早,我一到组里,便听说徐宏已经全撂了,他承认在强奸白秀云时用力过猛失手掐死了她,并且在口供上签了字,随后不久他便被枪决了。我还记得那天早晨,我走进审讯室,发现墙上和地上都是血迹斑斑的,我想那应该就是徐宏被刑讯逼供时留下的印迹吧……”
“徐宏有没有案发时不在现场的人证?”韩印问。
“有,但不够充分。”师傅点头又摇头,说,“徐宏的情况和白秀云差不多,妻子早年因病去世,给他留下个男孩,不过他结婚较早,当时孩子应该有七八岁了。据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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