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旧案足迹(5 / 10)
我们一下子看到所有案情记录的直观感觉,似乎凶手只要确立一个目标总能轻易得手,可是深入些分析,你就会发现前面的几起案件跨度长达14年之久,除了1998年比较密集之外,其余的都至少要一年才出现一起,这其中肯定会消磨掉城市的紧张氛围,以及民众的警惕性和关注度。再有,凶手跟踪过的目标绝不会只有我们看到的这几个受害者,可能出于谨慎心理和作案条件限制等因素,他放弃过的要远远超过受害者人数的十倍甚至几十倍。当然,他的运气也的确太好了点,尤其是供电局和宾馆的案子,竟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对啊,太神奇了,所以我觉得那三起案子对确定凶手身份,有比较大的参考价值。”杜英雄显然耿耿于怀,经韩印这么一提,他立刻抢着说,“就像您先前说的,供电局两起案子,必须满足两个因素——凶手能够熟悉而不引人注目地进入供电局,还有他必须充分掌握受害者及其同伴或者家人的作息情况。
“比如:首先,他知道她们一个是住在宿舍二楼走廊尽头的房间里,一个是住在计量所办公楼四楼的414室。然后,他知道前一个受害者在食堂工作,与正常上班作息时间不同,所以才会在下午两点多钟出现在宿舍,而那个时候周围宿舍里的人都在上班。最明显的是后面的也就是小女孩的案子,她妈妈当时在调度中心值班,爸爸在出计量外勤,下班到家的时间要稍晚一些。另外,小女孩家住的计量所楼内大多是办公的科室,工作时间人多眼杂,他肯定不敢贸然闯入,于是他选定了傍晚6点左右这么个作案的时间段,那时候下班的人也该走完了,小女孩的爸爸又正在下班回来的路上。如此精准算计,他得多了解小女孩父母以及楼内的情况啊?所以我觉得供电局两起案子,非尾随作案,而是有充分的预谋。
“我看过卷宗,知道当年冶矿警方已经对供电局所有男职工采集过指纹,似乎可以排除内部作案,不过我也了解到,当时局里有两千多名职工,男的占三分之二,这样庞大的一个数据,在采集过程中难免会有疏漏。一些领导和领导身边的人,可能会有特殊化的情况。再有职工家属方面,有业务联系经常出入供电局的人,以及供电局周边住户,其实也都不能排除。总之,我认为凶手肯定与供电局有着某种联系,我想您差不多也这样认为,所以才会让刘队提供详细的家属楼情况。”
杜英雄停下话,望向韩印,见他点点头,轻声“嗯”了一下,也不知道是赞同杜英雄的观点,还是对他这么详尽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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