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4 / 7)
对于他们这次询问的重点,常征报以苦笑,无奈地点着头说:“是,现在当医生人身安全太没保障了。不瞒你们说,上个月我就刚挨过一顿打。”
“哦,为什么,是不是因为病人死了?”
常征重重地一声长叹:“恰恰相反,是因为我把病人救活了,所以才挨了打。”
常征是一位儿科医生,上个月,有一名男婴出生时重度窒息。因为孕妇分娩前的状态就很不好,妇产科一早就CALL了他一起协助手术。也幸亏有他在场,一番紧急施救后,婴儿在三分钟内恢复了正常的呼吸与心跳。
这期间,一名护士曾经离开手术室通知孩子的父亲新生儿重度窒息,抢救过来后可能会成为脑瘫。孩子父亲当时一听,果断做出了决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小孩我不要了,你们也不用抢救了,只要我老婆平安就行。”
可是护士回到手术室时,孩子已经被抢救过来了。当救治存活的婴儿被检查出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孩子的父亲怒不可遏地冲去办公室朝着常征拳脚相加。
“我都说过这个小孩我不要了,你为什么还要救活他?这么一来我下半辈子都要耗在这个傻子身上。”
常征也很愤怒:“我是医生,我的职业就是救人。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这个医生却不能见死不救。”
站在医生的角度,常征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错,因为他的职业要求就是救人。如果医生不救人那就是失职,可是现在救活了人却又有增加负担之嫌。孩子父亲无法接受一个脑瘫儿,因此迁怒于医生。这让常征无法不感到愤怒与悲哀。
“那个婴儿已经生下来了,脱离了母体,是一个独立的有权利主宰自我的个体,医生如果不救会被追究责任,救了却要挨打。而且还有不少人站在孩子父亲那边指责我不该救活孩子,不该让一个脑瘫儿去增加父母的负担。照这么说来,如果是个十岁的孩子患了脑瘫,是不是应该杀死他减轻父母的负担?如果是一个老年人患上脑瘫,是不是也应该杀死他减轻子女的负担。但法律是肯定不允许那样做的,那么请问他们和新生儿的本质区别又在哪里呢?”
雷霆与马啸都沉默无声,救与不活,这的确是个两难的问题。医生果断救人绝对没有错,家长的顾虑也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够道德。然而,现实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有的事明知道不道德,人们也依然会去做。因为人类天性中的自私,会让人们在面临选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