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部分(5 / 6)
iant poetry, which is as simpleas one can imagine but never vulgar, this directness and frankness, his pride, his majesty and his almost Physical ecstasy. I think that is why when an English chorus sings“Hallelujah”they suddenly become so wild, taking off completely their usual English inhibition, because at that moment they experience 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读了丹纳的文章,我更相信过去的看法不错:亨特尔的音乐,尤其神剧,是音乐中最接近希腊精神的东西。他有那种乐天的倾向,豪华的诗意,同时亦极尽朴素,而且从来不流于庸俗,他表现率直,坦白,又高傲又堂皇,差不多在生理上到达一种狂喜与忘我的境界。也许就因为此,英国合唱队唱Hallelujah[哈利路亚]①的时候,会突然变得豪放,把平时那种英国人的抑制完全摆脱干净,因为他们那时有一种真正激动心弦,类似出神的感觉。”为了帮助你的中文,我把你信中一段英文代你用中文写出。你看看是否与你原意有距离。ecstasy[狂喜与忘我境界]一字涵义不一,我不能老是用出神二字来翻译。——像这样不打草稿随手翻译,在我还是破题儿第一遭。
提醒你一句:信中把“自以为是”写作“自已为是”,此是笔误,但也得提一下。
①哈利路亚,希伯来文,原意为“赞美上帝之歌”。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译自英文)
最亲爱的弥拉:要是我写一封长长的中文信给聪,而不给你写几行英文信,我就会感到不安。写信给你们两个,不仅是我的责任,也是一种抑止不住的感情,想表达我对你的亲情与挚爱,最近十个月来,我们怎么能想起聪而不同时想到你呢?在我们心目中,你们两个已经不知不觉的合二而一了。但是为了使聪不致于忘记中文,我必须多用中文给他写信,所以你看,每次我给你们写信时就不得不写两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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