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魂不散(4 / 4)
写了一行小字:To 凌珠颜,希望你会喜欢这份结婚礼物。
而落款的地方,明明白白地写了三个字:方亦可。
那字迹段轻锋相当熟悉,尤其是这个签名,几乎就和当年那人写的一模一样。他们两人恋爱的时候,每当段轻锋回部队去,方亦可就会给他写信。虽然当时手机已经非常普遍,两人也时常能用电脑联络,但方亦可却还是喜欢给他写信。买漂亮的信纸,花很多心思,一字一字地写满整张信纸,有时候甚至是两张三张。然后再放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花个几天时间等它落到段轻锋手里后,再由他亲自打开。
对于像段轻锋这种在感情上一片空白的男人来说,这样的举动不可谓不浪费。在这个信息爆炸什么都讲究快捷的年代,有人愿意这么费心思地来向他表达爱意,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
段轻锋后来总是想,自己能这么深地爱上方亦可,这一封封轻薄的情书,大约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如今,这熟悉的字体再度出现在眼前,事隔五年之后,又清晰地直扎他的眼球。就算聪明如段轻锋,也有些想不明白这里面的门道儿了。
这个方亦可,到底想搞什么花样?
就在他沉思凝神的时候,休息室的门突然让人敲响了,凌珠颜的声音隔着门板传了进来:“阿锋,你在里面吗?我要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周榜单要求二万一,完了完了,要写死我了。乃们是不是很高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