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5)
那东西知道那一地域有东西可吃,等饥饿时,自然还会出现。”
“那到时你守一边,我守一边,血煞来时,我俩合围如何?”这样说着,难免想到以前哈皮的日子,驾着我的小奇瑞,带二三好友,在夜都市的晚风中冲刺撒欢。每每急行转弯,总会换来尖叫连连,而后是大笑和叫骂,那些日子似乎并未遥远。
围攻血煞一只,想必与游戏中恶斗老怪的惊险相当吧?也想必与车轮急行于弯道时的快乐相仿吧?
看来就算是有长衣长裙的束缚,我的灵魂依旧留在爱冒险的现代。
危险就危险,被血煞抓着,死去也无妨,在一个没有相亲相敬人儿的时空里,我没有什么可以留恋,也没有什么人会伸出手把我挽留。
也许可以再次穿越,也许可以到另一个更温暖的时空。
……
未曾想到,我的情热只换来小狐鄙视:“你会法术,能擒妖除魔?”
“不会。”
“那会武功?能助我之力?”
“也不会。”
“会用毒?能让妖怪伏诛?”
“更不会。”
“那就是毫无用处?”
“可我会写文。”
“要为妖怪歌功颂德?”
“非也非也,此举正是为着公子。公子让小女观摩除妖的过程,小女就写一篇讴歌公子大人的文章,让温小侯的名号流芳千古。”
说话同时,脑袋已如高速计算机开始运转,搜索着语文课上学过的赞诵名篇,打算到时照搬一篇来。
“不过是些陈词滥调,想我温玉安,贵胄崇儒素,词臣竟纷华,我的名声倒不需要你来成全。”
我倒忘记了,他是美丽又自恋的水仙。
“说到底,你就是不让我跟着了?”
“姑娘不算太笨。”
快乐是要自己争取的,这句名言是谁说的来着?我不能放弃与老怪亲密接触,一品武侠或者灵异小说中刺激情节的快感,我不能侯在家里当乌龟,而后第二天在说书人处捧着茶碗,听那个暴牙先生向我描述当时的场面是多么的精彩。我要进入故事,进入精彩。要逼小狐就范,我只好如此这般:“那好吧。我就写一篇长嘴如何变尖嘴,温良如玉的公子变成穿红袍的大尾巴狼的文章,而后张贴,而后你猜镇的人会怎么说?而后你猜那个臭道士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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