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 64 章(1 / 2)
吃饱喝足的木林,悠闲地拉着他家不能放出来的老 攻出去溜达,鉴于木林在之前自虐过,(!)出门什么的不能单独出去,一定要把姜轩铭牵走。
丧尸的嗅觉是比人类还要灵敏的,只要闻到有异能者的血,跑的比谁都快,当然除了嗅觉听觉是除了嗅觉之外可以说是最灵敏的。可能是人类在寻找物资的时候,武器弄出来的声音太大了,导致他们都认为听觉是最灵敏。
果然,人是主观的,动物。
虽然一些丧尸已经被姜轩铭赶走,有些高级丧尸还有一些留了下来,毕竟一个丧尸大本营没有丧尸是很奇怪的,既然没有数量,就提高质量。
木林扒开姜轩铭捂住眼睛的手,刚刚好像看见一个小少年,有点像是洛夕。再想要看清楚,就被姜轩铭捂住了。
姜轩铭凑到木林耳边,“阿木,看什么呢,我不好看吗。”语气有些委屈。一个大男人,做起这等撒娇的事情竟毫不违和。
木林拿掉大手,一脸认真,“你不好看,你帅!”
姜轩铭眨眨眼,有些反应不过来,跟不上木林的思维,“有什么区别吗?”
”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只是在我眼里,好看和帅是男女的区分,哦不对,按照非人类的物种来说,是雌雄的区分。”
姜轩铭楞!他的阿木这是学坏了。想了一下啊,随即笑了。他的阿木本来就是这样的,致死以前被压着罢了,现在的阿木更加可爱了,果然应该抢回家,藏起来,祸害他一个人就够了。
木扒开姜轩铭的手,前去寻找。就说那天是有什么事情忘了,原来是忘了洛夕。
木林在这里可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这一路没看见洛夕,到时看见了不少的高级丧尸,要不是有姜轩铭拉着,一早就把腿跑了,要知道,就他这样的战斗力渣渣的,还特别吸引丧尸的,看见丧尸拔腿就跑已经是本能了,好伐,太恐怖了。
旁边一直一直有些高级丧尸走来走去,不知道是不是木林的错觉,总感觉有很多双眼睛盯着。
男人皱眉,这些东西不去修桃源,跑到这里来干什么。看来是太闲了。躲在街两边;来偷偷地瞧瞧一直叫王魂牵梦绕的人类?
不对啊,丧尸a,感官类变异丧尸,嗅觉变异,可以分辨物种气息,“这不是人类吧,味道不对啊!”
旁边丧尸b,力气和速度变异,在还是低级丧尸的时候脑袋被削了一半,所以智商有一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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