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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欢的眼里带着乞求,目光再转向自己的哥哥。
俊朗的青年眼眸里有着挥之不去的压抑。
在外人的眼里栾欢和李若斯是兄妹,是有法律依据的那种兄妹。
李若芸十三岁那年,爸爸带回一位和她年龄相仿的少女,少女亭亭玉立,梳着黑人发辫,穿着破破烂烂的衬衫短裙,衬短裙下是修长均匀的腿,站在爸爸的身边,表情冷漠,爸爸宣布,从今以后,他带来的女孩将成为李家的一份子。
少女叫栾欢,爸爸初恋情人和别的男人生的女儿,和李若芸同岁。
爸爸不顾爷爷奶奶的反对,让律师介入更改了栾欢的年龄,让她从十三岁变成了十四岁。就这样爸爸强行把栾欢变成他的二女儿,在盛大的舞会上,他把她推到世人的面前。
于是,所有的人都知道,那位叫栾欢的是李俊凯遗失多年的女儿,他们举起双手去欢迎那位叫栾欢的女孩,私底下,他们对于女孩的妈妈表示出了莫大的兴趣,他们把私生女这样的头衔扣在女孩的身上。
李若芸十三岁这年过得很不开心,她替妈妈感到难过,在她眼里妈妈是和善隐忍的,她已经在尽着最大的努力去欢迎新来的家庭成员,可那位新来的家庭成员仿佛不领情,她每天穿着她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衣服,翘课,离家出走,对他们一一的冷嘲热讽,恶言相向。
十三岁的栾欢是叛逆的,尖锐,敏感,喜欢发脾气,当然,十三岁的李若芸也不是吃素的,她联合自己的哥哥在爷爷奶奶的默许下孤立栾欢。
十四岁,栾欢闯下大祸,她偷偷的从旧金山回到她以前居住的地方,离家出走的第二天栾欢在纽约臭名昭著的皇后街被警察带走,其被带走的原因是参与了纽约某所中学的校园枪击案,在那一起校园枪击案中有两名无辜者被枪射死,纽约警察在栾欢的书包里搜出枪支。
李俊凯率领着强大的律师团从旧金山来到纽约,一个月之后负责枪击案的法官宣布栾欢无罪释放,经过调查放在栾欢书包里的枪是她朋友在慌乱中放进她的书包里。
那时,李若芸透过电视镜头看到,很多人高举抗议标题守在法院门口,那些人是死去孩子的亲属,栾欢走出法院时抗议的民众朝着栾欢扔鸡蛋,大骂她是小婊.子。
李俊凯再次把栾欢从纽约带回旧金山,栾欢清秀的脸上布满了淤青,显然,那是在青少年感化院里挨的打,她顶着那样的一张脸冷冷的从她和李若斯的面前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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