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初出茅庐(2 / 4)
昨天跟云骢楼的掌勺老板白青骢说好了,让他留一条鲥鱼给楼辕,现在去应该还是来得及的吧?
“嗯?……”
楼辕忽然蹙眉,发出了这么一声气音,霍湘震扭头看他,就见他放下了朱笔:
“这案子不对。”
霍湘震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要不要这样啊,最后一份文牍来事了!真是绝望!
只是毕竟天大地大他家小猫最大,霍湘震这便走了过去,问楼辕:“哪里不对?”
楼辕指着文牍,慢慢道:“这案子是剑南路下属的芙蓉镇上的,师兄你也看看。”
霍湘震接过文牍,微微蹙眉——
“锦官城捕快赵四,七月九日晚投宿芙蓉镇江城客栈,见客栈老板张笛独自一人居于客栈内,便见财起意,以官刀杀张笛于其房内。七月十日一早,赵四做贼心虚,逃离客栈。
然客栈账房姚玉,七月十日来到客栈,发现张笛已死,率人追捕赵四。赵四所佩官刀仍有血迹,铁证如山。
判斩首,秋后行刑。
死者张笛有妻李氏,七月八日已经归宁,七月十日回返,故不录口供。”
后面带着几页口供,以及仵作的验尸格录。霍湘震翻了翻口供,赵四自认是见财起意杀死老板。
霍湘震看过就是微微蹙眉,他知道送到楼辕手里的公文都是来审核的,只要楼辕朱笔一批,再盖个节度副使官印,文牍就会发回芙蓉镇,当地县官就会按例行刑。
只是这个案子,似乎确是冤案啊。
楼辕问霍湘震:“师兄,看到违和之处了吗?”
霍湘震颔首:“暮皓,你是不是觉得,这个赵四可能是屈打成招的?”
楼辕颇带赞许,霍湘震便继续道:
“如果人真是赵四杀的,而且是为了求财,那么贼赃呢?赵四作为捕快,就算缺钱,也绝不会缺到要杀人越货的地步。而且,如果人真是赵四杀的,他为什么不在九日晚上就跑,还要等到十日早上再走?为什么不及时擦了官刀上的血迹,还留着血迹在刀上做证据?”
楼辕笑眯眯颔首,就是喜欢霍湘震这个敏锐劲儿,霍湘震要是笨,怎么能把他教的这么机灵?于是便大大方方赏了霍湘震一个吻,落在他额头,跟着补充:
“还有,这句‘以官刀杀张笛于其房内’,‘其房’,是谁的房间?死者张笛的?还是赵四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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