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斗鸡走狗的境界(2 / 5)
林淡一起讲林和诚和卓白薇两个人的事情,讲到别的小朋友大冬天的都没有衣服穿,饿得连双下巴都没有,比暖手捂都要瘦的时候,就连小七的眼眶都红了。
小姑娘把绒团抱起,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怪不得绒团长得比暖手捂瘦这么多,原来是没吃好。”
不,长得小不是绒团的问题,是品种的问题。不过好不容易把孩子们说通了,林淡也没想着一次性把所有事情都解释清楚,而是让乳母带着两个小孩儿去洗脸:“洗洗干净,咱们就吃饭。”
他自己也拉着胡澈回房换衣服,一边跟他讲:“昨天就想跟你说绒团的事情。”
“绒团……是打算卖给姑娘耍玩?”胡澈一点就通。
京城里,养马是风气,但养马花费不菲,好的马种难寻不说,平日里的照料也相当讲究。除此之外,养鸟能排第二,从猎鹰到画眉,凶猛的到漂亮温顺的,几乎样样都能说个五四三出来。纨绔子们的走鸡斗狗就不用说了。另外,一些温顺的小动物们,也非常受闺阁女子的欢迎。
绒团那种巴掌大的小兔子,京城的姑娘们见到了大约直接就能甩荷包的。
“没错。”林淡殷勤地替胡澈穿衣服,“我小爹好厉害啊,那么快就配出了小兔子。”他上辈子折腾了那么久都没折腾出个结果来。这辈子事情太多,把肉兔弄出来之后,赚钱的生意那么多,他就没什么心思再放在小兔子上面了。
林淡现在忙着做肉兔的生意还来不及。在他的生意直接和军队,哪怕只是一支北地的军队挂钩之后,兔肉兔皮的生意已经供不应求了。
原本他还打算在京城供应各个酒楼的兔肉,结果这么一来,也就是拿一些兔肉送去卤味店那儿。有些残次品的兔皮,则做好了之后半卖半送给了周边的村户;就连供应给贫困学子们的各种兔皮裘和褥子之类的,都是特意留出来的。
比起油料生意来,无论是葵花籽油还是桐油,肉兔的利润还及不上一成,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更何况这肉一点都不小。
胡澈在做生意上,受了林淡的潜移默化,还算机灵。但是他那点能耐,照着前人的脚印一步一趋还算可以,要想着完全靠着自己弄点生意出来,还远远未够班。用几种兔子配种出自己想要的种兔来什么的,他根本连想都没想过,不过他看得出这种小兔子的商机。
“你小爹是个很厉害的人啊。”
“那当然!”林淡得意地抬高下巴,“你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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