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0 / 14)
看到了自己的脸——被长头发和齐刘海,遮盖了大半个脸的她。
***
长发离歌坐在咖啡厅的角落,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个探险队的队员。
离歌找了一个位子坐下,仔细辨认其他几个探险队队员的脸。
长脸白皮肤的是白泉,每每白泉出现,作者就要重新描述一回,白泉是一个绝美的男人。
因为有些描写过度,以至于在已经离开小说世界的离歌眼中,他简直像个人/妖。
一想到这个美得像妖一样的男人是这个小说的男主角,离歌就想像大猩猩一样捶自己几下。
以正常的审美去描述男主角不好吗?非得——剑走偏锋。
其他几个,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平平无奇的模样,全是因为作者不在意这些小配角所以懒得描述。
离歌看过去,他们的脸上蒙着一层雾,怎么都看不清样貌。
无所谓了,只要这些配角不拦着她的路就行了。
喝了一口咖啡店服务生送来的柠檬水,离歌利索地站起来,走向长发离歌所在的桌子——今天她的任务就是阻止她自己作死!
“这个人,长得跟我好像啊。”
离歌坐在了长发离歌对面,后者立即以惊讶无比的语气,告诉其他探险队队员这个消息。
其他探险队队员没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的,“哈哈哈哈,是啊小歌。但是她看起来好像没你漂亮啊哈哈哈哈。”
离歌:….这很好笑吗?
笑完之后,这几个探险队的队员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位美女,能不能请你去别的地方坐?我们正在商量重要事情呢。”
离歌“啪”地一声,把手放在了他们面前的桌子上,“不能。”
“为什么?”
“我知道你们在商量什么,你们准备去林间诊所探险,是吗?”
几个探险队员面面相觑,“我们讨论的有那么大声吗?你都听见了?”
“既然如此....你要一起参与吗?可巧,我们正缺人呢!”
离歌一笑,“好啊,不过我还有几个朋友,在前面酒店等我的消息。他们也想去那个地方探险,不如,我们先去找到他们,然后一起出发?”
林间诊所是当地出了名的闹鬼地,谁去谁送命。
一下子来了好几个愿意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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