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以前见过(10 / 14)
能发泄火气的途径,当靶子扫:“提起公诉,我要提起公诉,控告她们过失杀人。”
被手铐戴上的温凤姊等四个人,对着那做笔录的民警,一个个抹眼泪流鼻涕的,哭诉自己冤枉。
想到自己未来指望发财的女儿,温凤姊可不能让女儿受了牢狱之灾,对民警说:“同志,你放了我女儿吧?她,未成年呢。”
“未成年?”抬头,笔尖指到廖舒雅,“你今年几岁?”
“二,二十——”后面的几,廖舒雅红着脸说不出口。
“刑事追究的未成年是指不满十六岁。”民警道。
“不是十八吗?”温凤姊叫。
这女人脑子是傻的吗。民警诧异地看向她:“你女儿即使二十,也是过了十八。”
温凤姊霎时哑口。
对民警来说,这群温家人好像脑子出了问题,或许该请精神科来鉴定。
比如,没有人傻到以为把人家的车私自开走了,开到警察局,就叫做是办了好事而不是偷车。这就好比人家的屋门开着,你不帮人家守门,而是进了人家屋子拿了人家的钱先自己收起来,最后送到警察局,说自己是好心帮人家保管钱。
完全不合常理的思维方式。
或是说,蠢到用这种借口来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眼见警察局的人压根不信她们的辩词。温凤姊指着温浩雪骂了:“我说二嫂,你这女儿,不是一点傻,是像猪一样的蠢,把我们都连累了。”
早知道,丢了车子跑,也好过把自己送到公安局被抓了个现成的。
温浩雪无限委屈,嘟着嘴:“既然你们说被我连累,为什么照着我的话做?你们是不是比我还蠢?”
这话戳到了其她人的软肋。
确实,温浩雪蠢,听温浩雪的话的她们,岂不更蠢。
温凤姊趴在桌子上大哭:“现在怎么办?我们真的不是偷车!”
“现在不止是偷车不偷车的问题了。”民警合上笔录的本子,扫过她们四个人,“而是,被你们偷了车的人,现在在事故现场失踪了。你们有造成杀人的嫌疑。”
温家四个人,脸色掉到了冰窟窿里。
杀人犯?
要被枪毙的!
“我们真没有杀人,没有杀人!”
民警不耐烦地向她们一喝:“够了没有?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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