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5 / 17)
查理生硬地说道,又不好意思了。
只用一趟,我所有的东西就全搬到楼上去了。我住西边面向前院的那间卧室,这间屋子我很熟悉;我一生下来它就归了我。现代化的地板,深红色的墙壁,尖顶型的天花板,镶黑边的窗帘,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查理惟一变了变的,就是随着我慢慢长大,把婴儿床换成了一般的床,添了一张写字台。现在这张写字台上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外带一根连着调制解调器的电话线,电话线是顺着地板走的,另一头插在离得最近的电话插孔里。这是妈妈提出来的一个要求,这样,我们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了。我儿时的那把摇椅还放在那个角落里。
只有楼梯顶上惟一一个小浴室,我只好跟查理共用了。我尽量别让自己老惦记着这事。
查理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爽快。他让我自己整理行李,这要是换了我母亲,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一个人袋着真好,不必面露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很愉快;沮丧地凝视着窗外如注的大雨,掉几滴眼泪是一种解脱。我没有痛痛快快大哭一场的心境,我会把它留到睡觉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我将不得不想一想来日的早上。
福克斯高中部总共仅有357个——当然,现在是358个学生,这实在令人吃惊;而我家那里仅初中部就超过700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一起长大的——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将成为从大城市新来的女孩,一个稀奇罕见、行为怪异的另类。
或许,要是我有一副凤凰城女孩子应有的模样,我可以将它变成我的优势。可身体不争气,我到哪儿都不适应。按说我应该是晒得黑黑的,像运动员,比方说,排球运动员啦,啦啦队长什么的,或许应该具有与住在阳光之谷的人相称的所有特点。
恰恰相反,我看上去皮肤苍白,甚至不是因为蓝眼睛或红头发之类的反衬,尽管天天在晒太阳。我虽然一直很苗条,但不知怎么搞的,老是松松垮垮的,一看就不是运动员;我手眼的协调性很差,做运动时很难不出洋相,不伤到自己和站得离自己太近的人。
把衣服放进了我那口破旧的松木穿衣柜后,我拿起我的那袋浴室用品,去了那间公共浴室,洗去了这一天旅行下来的风尘。梳理那头缠结在一起的湿漉漉的头发时,我照了照镜子。也许是因为光线的缘故,我看上去已经越发发灰发黄、有点不健康了。我的皮肤本来可以很漂亮的——非常亮,几乎透明——只可惜它的颜色发暗了。我到了这里变得黯然无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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