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香港警察枪战之真实版无间道(9 / 14)
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警方推测是徐步高特意抄下两区警员签更时间,得悉凌晨1时半前两区的警员不会同时在隧道内出现。但是徐步高自己是警员,熟悉警区配置和人员情况,为何不选择偏僻警区抢劫巡逻警员枪支,而计划在繁华地段行动,更重要的是当时在尖沙咀警署正在开展呼声特别高、管理严格的“全警反黑
”活动,实在令人费解。
2009-07-0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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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恩生前的上司、梨木树分区第3巡逻小队主管林荫民在报告中称,2001年3月14日梁成恩原当早更,负责“咇一”巡逻,包括石围角村石桃楼,当日林荫民安排梁成恩留在警署,负责替一宗殴打案的女受害人陈小姐录取口供,故当日早上不须出勤。梁成恩午膳时间,原为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一时半,即警队所谓的“第二围”,故午膳时间与编号33170的警员陈子坤掉换,改食“头围”即上午十一时至十二时,刚巧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电话响起,正是引致梁成恩死亡的虚假噪音投诉。梁已午膳完毕,于是请缨前往跟进。当日中午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接获一名报称姓曾的男子,投诉石围角石桃楼A座552室的音响声浪过大,值日室的警员黎颖辉按警员当值表,通知陈子坤前往。于是梁成恩主动透过对讲机向值日室警员表示,他来更替代未用膳的陈子坤,单咇前往处理投诉。林荫民指出,事发后在警方对讲机中首先听到石桃楼有一名穿着制服的人晕倒,接着收到枪声报案。他于12时38分抵达现场,发现梁成恩已死去。当时梁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苍白,没有呼吸,身中5枪分别击中左肩膀、后颈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头盖骨中央,佩枪(编号为RHKP-7215)、快速上弹器及记事簿均不在现场。鉴证科和死因研讯主任指现场遗下一个带血的口罩。
陈子坤在梁成恩被枪杀前已认识徐步高,他其后更被调派驻守大屿山北分区,与徐步高驻守同一分区。在调查中,这名警员曾是警方调查目标人物之一,但是后来排除嫌疑。警方在梁成恩遗体的手指甲缝中,也找到一些皮屑,后来经DNA检验后,证实属徐步高的皮肤组织。O记探员在徐步高的笔记中发现一篇日记,对梁成恩被枪杀感到歉疚,他在笔记中写道:“当时没有想过要杀梁成恩,只是梁成恩反抗,双方纠缠间,梁成恩揭开徐步高所戴面罩,看到了他的样子,他才被迫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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