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香港警察枪战之真实版无间道(2 / 14)
控制中心在1时15分派遣冲锋队到场支援。1时15分07秒,冼家强向控制中心报告自己中枪。由于曾国恒和冼家强紧急报警及时,1时15分20秒,警长黄志强最先赶到现场,发现曾国恒、冼家强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现场共留下10发子弹的弹壳。当时3人全部头部中弹,隧道地板上到处都是血迹,黄志强使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当时冼家强左手还执住趴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领,并向黄求救。另一名赶到现场的警长林镇雄则替疑犯扣上手铐,并翻开他的身体检查,发现他右胸压著一支已生锈、枪嘴有血渍,而且以黄色胶纸包裹枪柄的手枪。档案显示,3人彼此距离不超过1米,据此估算,3人应该是近距离驳火中弹。几多分钟后,数辆急救车赶到,三人于凌晨1时40分送抵伊丽莎白医院救治,与此同时,又有大批手持冲锋枪、身穿防弹衣的武装警察赶到,并对附近区域展开地毯式搜查,但没有找到其他嫌疑人。3人被送往伊丽莎白医院后,医生立刻对这3名头部中弹、生命垂危的伤者展开抢救。警方从疑犯身上找到个人证件,证实疑犯是在役警员徐步高。在他身上亦发现一对警用黑色皮手套、两束分别有两条及四条的锁匙、一个放有警察委任证、警察体育游乐会会员证、身份证、住户证等个人证件的啡色钱包、两张驾驶执照及一张载列大屿山竹篙湾警岗同僚电话的通讯录经证实,徐步高当日休班。警方亦证实徐步高所持手枪的编号,与早前警员梁成恩案中被抢去的佩枪相同,而在案发当日枪内3发子弹都成功发射,留下3颗弹壳;冼家强所持的警枪,其中3发子弹有被撞槌击撞过,但只有第1发及第3发子弹成功发射,第2发留在枪内,故手枪内仍有4发子弹。曾国恒的警枪则成功射出5发子弹,余下1发在手枪内。现场共开10枪,其中冼家强所开两枪并没有击中;徐步高所持手枪两枪击中冼家强,一枪击中曾国恒;曾国恒所开5枪则全部击中徐步高。凌晨1时45分钟,后被证实为警员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伤重死亡。两分钟后,1时47分,军装巡逻警员之一的33岁的警察曾国恒也因头部枪伤过重,医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国恒加入警队逾10年,案发一星期前才由九龙城警区调至尖沙嘴巡逻小队。法医报告指出,曾国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枪,子弹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咙的左后方,子弹因撞击到颈椎而转向,折射至右颈方向,并将右颈的大动脉、静脉、神经线全部切断。右内颈的伤口严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气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于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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