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警匪枪战实录之九二年利得街(6 / 9)
见识到,后来是负责角祥街那个手榴弹现场,象极了战争后的残垣。利德街一役之前,RCU KE每四个人只有一件避弹衣,谁穿谁就冲在前面打头阵,如果是大型operation就向EU KE及ASU借,后来特殊情况都人人都发避弹衣了。试过一次EU借来的避弹衣,重达几十磅,真是行动不方便啊,现在都换了更先进和轻便的避弹衣了。
陈思祺较早前便入禀高院,认为岳诚指挥不当,导致其中枪及出现许多后遗症,向前警务处长及岳诚索偿,但最终败诉,法官更指他抗命受伤,属于咎由自取,这些我就不发表个人意见了。而被当时被流弹击伤的路人大难不死,那名被子弹贯穿胸部没有死的药店老板郑振辉,获得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在2005年9月,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对受害人获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基金批出243万元的总赔偿,该案就是包括无味神探陈思祺等17名警民中枪或被手榴弹炸伤案件,给了大家一定的补偿。结果命运有意思的是,今年2008年6月药店老板郑振辉与妻子陈雅霜隐瞒3个物业高达八百万元资产,骗取港府综合援助达49万,被判违法法律已经获刑,进了监狱。
前面有朋友问过,案件中受伤的人员及车辆等赔偿问题,由港府的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负责。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在每年平绝共接获500-600宗暴力伤亡赔偿申请,每年申请个案升跌幅度不超过10%。该等暴力伤亡赔偿申请个案中,与袭击或伤人有关者占450宗左右;与抢劫、盗窃或爆窃有关者为10%宗;与凶杀、谋杀或误杀有关的为3%宗;与高空堕物有关的为2%宗;与强奸或性侵犯有关的占1%宗。社署每年从警方转介的申请个案占70%;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申请者有25%宗;因应委员会的外展服务而提出申请的则有15%左右,总之有法可依,有由则赔。
而这次震惊全港的警匪枪战大场面被连续报道,港民关注最后案情,最终有个圆满结局,除了无味神探身体恢复后还影响正常生活,其他受伤警民都已恢复健康,而多家电影公司也不放过这个机会,随后多年里根据枪战场面拍出很多电影,媒体的大肆宣传从负面来讲,也为黑帮或犯罪分子提供了借鉴,青少年也会觉得悍匪很“酷”,而丝毫不考虑普通民众的安危,不管怎样,可能悍匪一时火力凶猛,但是,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
2009-06-21 16:42
sorry,更正一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