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5 / 8)
我笑了笑,说:“我们尸检的时候,发现凶器是一个表面光滑、有弧度、有平面、质量较轻的钝器,而且应该易于携带。这个工具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出来是什么东西,直到我去云泰市出了个现场,看到了这个。”
我把从云泰市拍摄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仪上,说:“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条件。”
侦查员插话说:“哦,我看到了,这个工厂没有哪个部门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周围有建筑工地之类的吗?”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盘也打空了。
侦查员摇了摇头。
大宝说:“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也有可能是摩托车头盔。”
“对啊!”大宝一语挽救了我的推断,我说,“我之前还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面部出现那样的创口,是因为工具有突起的棱边。如果是摩托车头盔的话,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条件了。因为摩托车头盔上有可以活动的面罩,面罩掀起时,就会给头盔顶部的平面增加一条棱边!”
“你是说,凶手是个骑摩托车的人?”赵支队长问。
我坚定地点点头。
侦查员说:“可是,骑摩托车的人可不少啊,工厂里有不少员工是骑摩托车的,周围也有拾荒者平时是骑摩托车的。”
“这就是我要说的另外一个问题了。”我说,“这个案子,有五点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显得特别奇怪。其一,作案地点。一般命案,杀人的地点可能是暴露的,而抛尸的地点是隐蔽的;但是这起案件,杀人的地点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抛尸的地点却非常暴露,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之前我们也怀疑过工厂的保安,但是保安没有必要压着监控摄像头的边缘去抛尸,太冒险了。其二,作案工具。一般命案都会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选用的却是很难造成人死亡的工具。如果作案地点是在室内,可以取到菜刀、斧锤这样的工具;如果作案地点是在室外,工厂周围都是荒地,砖石处处可见。为什么要用一个那么不顺手的工具打击那么多下,白费那么多力气去杀人呢?”
我顿了顿,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着说:“其三,作案手段。一般杀人都会速战速决,而本案的凶手却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力气去杀一个人,这是一个过度作案的典型例子。所谓的过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气就可以杀人,他却花了十成。其四,侵害对象。我们知道,拾荒者是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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