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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胜过对于权势的爱慕,世界就学会了和平——吉米·亨德里克斯[1]。
[1]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1942-1970),美国知名摇滚乐手。
“你在这里干吗,莉萨?”茱莉亚问,走出车外。她把手举至眼前,好遮住强烈的灯光。
莉萨紧张地拉着脖子那条银色项链上的古埃及十字架项坠。她的视线从茱莉亚身上移至芭比,接着又转回茱莉亚身上。
“只要我一生气或担心时,就会骑脚踏车。有时我还会一直骑到午夜。这样可以抚慰我的灵魂。我看到了灯光,还有那里传来的光芒。”她说这话时,像是在念着咒语一般,同时还放开了一下埃及十字架项坠,想探查空气中是否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征兆。“那你们到这里干吗?”
“来看这场实验。”芭比说,“要是有用的话,你就可以成为第一个离开切斯特磨坊镇的人了。”
莉萨露出微笑,虽说看起来有些勉强,但芭比仍是很高兴她还愿意挤出笑容。“要是我离开的话,就会错过蔷薇萝丝餐厅的特餐了。星期二晚上通常是肉饼对不对?”
“预定是肉饼。”他同意道,但他没说,要是下周二穹顶还在的话,那么餐厅里的主菜可能只端得出南瓜派了。
“他们不会开口的,”莉萨说,“我试过了。”
一名身材矮壮的男子,自油罐车后方走进灯光之中。他身上穿着卡其军服、府绸外套,还戴着一顶印有缅因州黑熊队标志的帽子。芭比心中浮现的第一件事,就是詹姆斯·欧·寇克斯变胖了。再来,则是他那件厚外套的拉链,往上拉到差点就夹到他双下巴的高度。芭比、茱莉亚与莉萨全都没穿外套。对他们这些在穹顶里的人而言,没有穿外套的必要。
寇克斯敬了个礼,而芭比则回敬一个,觉得再度行军礼的感觉,其实还算不错。
“哈啰,芭比。”寇克斯说,“肯尼还好吧?”
“肯尼很好,”芭比说,“我还是那个占尽所有好处的臭婊子。”
“这回可不是,上校。”寇克斯说,“看来这回你困在他妈的汽车餐厅了。”
粉红色的星星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