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部分(4 / 6)
莉迪亚。
我一路带着一种自豪感长大,感觉自己与众不同,毕竟我是挺过大劫的胜者,当初虽然只有一线生机,我却好歹把握住了。在出生过程中,我还毁了母亲的子宫,仿佛我在玛丽贝思身上开辟了一个血淋淋的战场借以杀出生天,玛丽贝思永远无法再生出另一个孩子了;在孩提时代,这件事倒是让我挺开心:他们只有我,就只有我,我是唯一的孩子。
每逢那些名字叫作“希望”的孩子出生之日(也就是她们离开人世的日子),我的母亲总会坐在一张摇椅上搭条毯子小口嘬着热茶,说是只想“独自待上一小会儿”。我的母亲是个明白事理的人,绝不会贸然开口唱起哀乐,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来,但她会变得郁郁不欢,自己躲到一旁。不过我是个十分黏人的孩子,我才不肯放手呢,我非要爬上母亲的大腿,或把一幅蜡笔画硬塞到她的眼前,要不就突然想起了某件需要家长立即签字表示许可的玩意儿。这时我的父亲会千方百计地打岔,要么带我去看电影,要么给我糖吃,但无论他耍什么样的花招,我都不吃他那一套,就是不肯把那区区几分钟留给妈妈。
我一直都比那群叫作“希望”的女孩更棒,因为我活了下来,但我也一直怀着一腔嫉妒,没有一刻消停……那可是七个死去的公主,她们甚至无须费力便可永葆完美,她们那一双双轻飘飘的脚甚至从未踩上过实地,而我却被困在了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必须千方百计地努力,每一天都有可能错过完美。
这样活着真是让人筋疲力尽,我却这样一直撑到了三十一岁。
那以后大约有两年左右的时间,一切都变得滋润闲适起来,那是因为尼克。
当时尼克正爱着我,而且爱得掏心掏肺,真是爱死我了。但其实他爱的并不是我,他当时爱上的那个女孩压根儿就不存在,因为当时我正在装腔作势地扮出某种个性,那倒是我一贯的风格。我没有办法停下来,谁让这是我的一贯风格呢:一些女人会定期改变身上的装扮,而我则会改变自己的个性,哪种人格让众人眼睛发亮,哪种人格让众人垂涎三尺,哪种人格最紧跟潮流风尚,我就会披上哪种人格。其实我觉得大部分人都这么干,只是他们嘴上不肯承认而已,要不然的话他们就死守着一副嘴脸,因为他们太懒太蠢,玩不转另外一套面目。
那晚在布鲁克林的派对上,我扮成了一种当时流行的角色,也就是尼克这种男人中意的女孩——一名酷妞。“这妞真是酷得要命。”对那些惹得他们心花怒放的女人,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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