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3 / 5)
是引力法则,它的另一个名字就是“爱”。这是一个永恒的基本法则,在万物之中,在一切哲学体系、一切宗教、一切科学中,它都是与生俱来的。一切都离不开爱的法则。它是一种赋予思想的活力的情感。情感就是渴望,而渴望就是爱。在爱中孕育而生的思想,将会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19. 我们发现,无论在哪里,只要理解了思想的力量,这一真理就得以强化。宇宙精神不仅仅是智慧,也是物质,这种物质是一种吸引力,它是电子通过引力法则聚在一起形成原子,原子又通过同样的法则聚在一起形成分子,分子又形成物质的客观形式。所以,我们发现,爱的法则是一切现象背后的创造性力量,不仅创造了一个个原子,也创造了整个世界、整个宇宙,以及想像力能够赋予形态和观念的万事万物。
*20. 正是通过这个奇异的引力法则的运行,使世世代代的人类相信,一定有什么人格化的存在,可以对人们的祈求和心愿做出回应,并操控着大小事件,以应允人们的需求。
*21. 思想和爱的结合,形成了不可抗拒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引力法则。一切的自然法则都是不可抗拒的,比如重力法则、电力法则或其他法则,它们都有着数学的精确。这一法则从无改变,只是分发力量的渠道可能并不完美。如果一座桥倒了,我们不能把它的坍塌归咎于重力法则发生了改变。如果电灯不亮,我们也不能得出电力法则不再可信的结论。同样,如果引力法则在一个没有经验或一无所知的人身上表现得并不完美,我们也不能认定,应该对这个最伟大、最正确、整个创造体系都赖此而生的法则提出质疑。相反,我们应该知道自己对这个法则的了解还有欠缺,就像在一个数学难题中,我们并不总是能很迅速、很容易地得
出正确答案,这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
*22. 事物都是先在精神世界或心灵世界中被创造出来,然后才在外在的行为或事件中出现。今天,通过控制思想力量的简单过程,我们帮助创造了将来发生在我们未来(甚或是明天)生活中的事件。要想把引力法则落实在行动上,有根有据的愿望是最有效的手段。
*23. 人是有这样一种特点的:他必须首先创造出工具或器械,然后利用这此工具获得思考的能力。大脑中如果没有脑细胞和一种全新的理念发生共振,人的思想就肯定不会接受这种理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难接受或认可一种全新理念的原因。因为我们的大脑中没有能接收这种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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