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最后的交锋 (10)(26 / 27)
月前,文红兵绑架我,勒索一万块,那次他没有得逞,所以他的同伙又来报复。
问:他一共抢走了多少钱?
答:一共是两万四千块。
问:你觉得这个人会是谁?
答:这个我不知道,反正是和文红兵有关系的人。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以上记录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签名:陈天谯(指印) 1984年4月7日
另有一份陈天谯妻子赵翠芳的询问笔录,其陈述内容与陈天谯的叙述基本吻合。
在其他的资料中,罗飞最为关注的是现场勘察笔录,该份笔录的记载如下:
现场勘查笔录
发现/报案时间1984年4月7日3时45分
现场保护人姓名、单位:王天宇、殷正宏(东坝派出所民警)
现场保护人到达时间:1984年4月7日3时51分
勘查时间:1984年4月7日4时15分至6时27分
勘查地点:东台住宅小区7号楼404室
指挥人姓名:丁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参加人姓名:黄杰远、栗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王伟达(市公安局法医);徐键(市公安局照相技术员);颜冰,董德一(市公安局痕迹技术员)。
现场条件:气温14~15度,相对湿度30%~35%,白炽灯。
勘查过程及结论:
1984年4月7日3时52分,市局刑警大队值班室接东坝派出所民警王天宇电话通报称:东台小区7号楼404室住户遭遇入室抢劫,请求勘查现场。接报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技侦人员在队长丁科带领下,于同日4时13分到达现场。
据报案人陈天谯(男,45岁,东台小区7号楼404室户主)介绍:凌晨两点至三点之间,他在家中遭遇不明男子入室抢劫。该男子离开后,他挣脱捆缚后报案。
听完案发介绍,刑侦人员在丁科队长的指挥下,对现场由中心至外围进行了勘察。
现场位于本市东台住宅小区7号楼404室,该房屋为南北向两室一厅户型,客厅和主卧室朝南,次卧室和厨房卫生间朝北。
房屋大门木质,配备"三环"牌门户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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