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大结局(1 / 6)
没有一个人能够忍受这样的寂静。
天津某种意义上最后的胜利者在玫瑰花丛里问自己: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要她。”那人回答。
于是他捡起掉在地上的戒指盒子, 长腿一迈便追了出去,开上自己的车, 发动引擎,不时,车子便发动了,他的耳朵里满是汽车轰鸣的声音,还有许许多多让他无法忘怀的画面。
白九势想自己从第一次见到这个不害怕自己的女孩, 就喜欢这个让人心疼的女孩, 只不过当初他自己总还不明白, 只顺着她的意, 一次次的玩着女王的游戏, 而那时候的金灵珠恐怕看自己也不过只是一颗棋子,棋子是拿来用的, 不是用来恋爱的。
第一次接吻, 是在自己受伤的那个夏夜。
白九势其实太知道自己是自作多情了,可他还是愿意那么想,自己的女孩是为自己盛装打扮,想要和自己跳舞的,然而天意弄人,他叫她等, 其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于是一面像是阴沟里的老鼠窥探高高在上的金小姐的隐私, 一面通过只有彼此才知道的暗语, 在报纸上的诗歌中表达自己很好, 不用担心。
白九势很小的时候是在大杂院长大,后来混不下去就去当了兵,十二岁就开始跑前线,因为他知道自己要么死要么富贵,他绝对不会让自己甘于人后,他要过人上人的生活!
父母这件事在白九势印象里属于空白,他也一度认为自己是没有什么感情的,生活中充斥着杀戮与背叛,满是硝烟与炮火,所以他这样的人,活该一辈子孤独。
孤独挺好,但是上天大概是个无聊的人,爱和信仰他的百姓开个玩笑。
上天见不得他好,于是让他遇见了自己的劫数——金灵珠。
金小姐体态优雅,万般风情,眉目温柔,傲慢高贵,世界上所有溢美之词放在他的女孩身上都不为过,可这样的人却总给白九势一种飘忽不定的距离感,好像自己和她隔着一层看不见的玻璃,女孩在那头冷淡的看着自己饱受煎熬疯狂爱恋,心疼自己,却不肯上前。
真是该死的矜持与温柔。
白九势爱死了那种若即若离,也喜欢挑战,可现在的白九势讨厌那种隔阂,厌恶距离,他想要掌控,想要亲密,想要知道一切,包括那些或许过于不可思议的过去。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能让自己变成恶魔,白九势不介意,因为他本身就是恶魔,不介意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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