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5)
己该不该试试运气,看看自己能不能在看不到盘子在哪的情况下夹到盘子里的菜。
“要帮忙吗?”
夏夙不知从哪又冒了出来。
林歇赶紧就把自己的碗筷递了过去:“要的要的,有劳了。”
夏夙接过碗筷:“作为答谢,你要请我吃饭啊。”
林歇一口答应:“好。”
夏夙替林歇盛好菜,把碗筷还给林歇,然后又拿起了自己的碗筷,盛好了饭,也盛走了林歇半盅汤。
食堂的人越来越多,因林歇与梅班的姑娘们关系越来越好,时不时就能见到梅班的姑娘路过与林歇打招呼。
夏夙见了,低头喝了口还没凉透的鸽子汤:“不错嘛,昨日还没一个人理你呢。”
林歇:“我昨天是第一次来,大家都不熟悉,自然说不上话。”
夏夙:“那你今天也才第二次来呀。”
林歇:“许是我讨人喜欢吧。”
夏夙差点没被第二口汤给呛到。
二人一边吃喝一边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便是突然安静下来也不会显得不自在。
待又一个梅班的姑娘路过,夏夙说了句:“其实,你若不是和我坐一块,此刻你的周边,应该能坐满了那些与你打招呼的人。”
林歇随口:“是吗。”
夏夙笑着:“如何?可有后悔?”
林歇:“你是书院里第一个来与我说话的,若是就此与你疏远,我才会后悔。”
夏夙一愣,随即轻笑出声:“你这小嘴儿可真会说话。”
林歇吃饭的动作顿了顿:“夏夙。”
昨日中午离开食堂前两人交换了姓名,因都没有字,所有她们是直接唤对方的名。
夏夙:“嗯?”
林歇:“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经常去花柳巷?”
夏夙刚刚那句话简直和她在烟花之地,从揽着烟花女子的嫖客口中听到的一模一样,连语气都对上了。
至于林歇为什么会去烟花之地,那就是长夜军前辈们做下的又一桩杰作了。
他们当然不是逼着林歇去卖身,而是假借“必须习惯”为名,把她扔去那些地方做了一阵子的粗使丫鬟,还为了保证她的“安全”,把她打扮得要多丑有多丑,令人看了就倒胃口。
偏这样了还不算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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