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4 / 6)
去对学校影响也很大,算是丑闻,毕竟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能瞒就瞒。当时那届高三刚过百日誓师大会,如果这件事被传出去,被高考生知道,多少会有影响。
学校一开始不肯为一个已经毕业快两年的学校出面,还是丁蜜以前的班主任李志斌求了很久,学校才肯出面。
最后,所有案件,申请不公开审理。
除了参与案件本身的人,没人知道。
……
第一场官司是高考案。
丁蜜为了胜算率更大,最后一次去求了周青。
至于丁蜜是怎么把周青说动的,康正不知道,但有了周青作证,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那场官司,薛宁输,判刑一年,由于当初行为恶劣,她所在学校没有为她保留学籍。
……
第二场官司故意伤害案。
尚未开庭之前,丁蜜去律师找康正,康正跟她分析了很多,丁蜜听出来了,低声问:“你是说,三个案子里,只有这个案件,你最没把握是吗?”
康正叹息:“嗯。”
丁蜜沉默了很久,低头盯着杯子里的水,声音更低了,“那……如果输了,我要判几年?”
“至少两年,多则三年。”康正不忍心,“我会陪你回学校,帮你争取保留学籍。”
丁蜜咬着唇,又是良久的沉默,“谢谢你,康律师。”
康正陪丁蜜回过两次学校,跟H大请假,交涉。
如果丁蜜被判刑,希望能保留她的学籍。
值得庆幸的是,交涉成功了。
丁蜜的学籍得以保留。
……
最后一个案子,周青和薛振离婚争夺抚养权。
康正以薛振教育方式不当,以薛宁为例,认为薛振不适合抚养教育薛小彬。
因为高考案官司赢了,所以这场官司打得比较容易,最后,薛振输,薛小彬判给周青,薛振每个月付给他们赡养费。
这是康正第一次连续在一个家庭打了三场官司,丁蜜的坚强和倔强让他印象深刻。
……
烟雾缭绕,浓郁呛人。
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陆时勉抽了半包烟,手边全是黑焦的烟头。
他嗓音全哑:“你说的……丁蜜问你会判几年的那天,是不是4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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