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飞狐之变(2 / 6)
只手顿悟来的那点心属之力,起了极大作用吧。
两人履完仪式,对视大笑,六只手笑了两声,渐渐的豪气大起,猛然以手捶胸,放声嚎叫,赵云奇道:“你做什么?”六只手收拢双手,哈哈大笑道:“即将诞生无敌高手,庆贺一下有啥子奇怪?得,我在前面走,你在后面跟,比比脚力,你这白龙驹怕是还不行呢!”
不再共骑一马,六只手将心眼匕在手中颠来颠去,步行在前开路,果然身法展开,快过奔马,最难得他这身法,初时只得一快,也没什么特别之处,走得一阵,渐渐越走越快,心神也越是趋于忘我,面前偶有几个散兵拦路,六只手居然能辨出对方气机凶恶,“嗯,你小子杀人不少,斩!”一匕首过去,首选当然是断喉,“嗯,你小子出手不置人于死地,放!”飞起一脚,大多踢成个空中飞人,却保人家一条小命,赵云在后看得啧啧称奇,能凭对方真气流转而明辨善恶的,简直闻所未闻,居然今天就得尝一见。
两人走的这小路,路边全是树林,其实也就不能称之为路,只是在林中择隙而走罢了。虽是难走,兵却不多,六只手在前趾高气扬,匕下无一合之敌,心中那点对无敌高手的信念,自然又浓了几分。一路冲破散兵阻击,终于再度出得树林,放眼望去,丘陵之间,夹着一马平川,六只手喜道:“好了好了,这地方我认的!”果然就到了先前与楼兰歌者雷凡二人的分手之处。
所谓路痴,自然是指用尽全力去找时,总是越绕越远,每每无心之中,却能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赵云叹道:“大哥果然是福将,虽是每次见着大哥,都没好事,但最终结局,想必定不叫我失望!”六只手转头冲他拍拍肚皮,得意道:“那是当然,你大哥我本事虽不大,但论起福缘来,谁敢和我比?”
连着交的三个兄弟,一个吕布,一个许禇,再一个赵云,真要叫人眼红死,福缘还真是不薄,这一句话,也就说得格外有力。话音刚落,心中忽生警兆,回头喝道:“谁?”对面一前八后,九匹战马列出整齐队形,当头那个,全身赤红盔甲,跨下赤焰神驹,手中长枪似血,若不是脑后少了两根雉尾,六只手差点就当作是吕布再世,愕了一愕,奇道:“小马,你怎会在这的?随风他们呢?”飞狐郎君还没回话,倒是他跨下赤焰神驹,将头一昂,嗤的喷出一口白沫来,来势之快,怕是不下于全服任一暗器高手,正糊了六只手一头一脸。
这份见面礼确是少见的好,众人一齐轻笑,六只手怒道:“死马!你又想弄点什么丹的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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