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先给钱。”(5 / 5)
呢。
第二天早上,安笙交了工作服,等着桐四睡到大中午,一起吃了丰盛的午饭,这才坐着来接他们的车,直接去了桐四的一处房产。
两人在屋子里签订了一份安笙十分怀疑法律性是否有用的协议,然后拿到了一张卡,她的佣金,每月都会打进卡里。
具体工作已经条条框框的写进合同,安笙享有包吃住的员工权益,并且有权拒绝雇主任何亲昵行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牵手拥抱接吻等等。
小房子不大,但是环境真的好,还有阿姨收拾屋子做饭,伺候安笙,是桐四给安笙安排的住所。
当然不是按照包养小情儿的规格,小的有些寒酸了,安笙却觉得正好。
安笙住进小房子的第二天,桐四就开车来接她,去一个飙车的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安笙没理由不去。
可安笙要是知道那场飙车,会让她从此和最想避开的瘟神牵扯不清,致使她的人生轨迹完全转变,桐四即便是再给双倍,她也不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