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墨香书院(3 / 4)
少爷来之前他就“久仰”过他的大名了,本以为模样傻气,但如今看来,五官俊秀,两眼明亮有神,似胸有韬略之人,一点也不像个傻子。他边走边问道,“在家读过什么书?”
只学过一二三的沈来宝如实答道,“还没念过一本。”
“哦……那会写什么字?”
只写过一二三的沈来宝再次老实答道,“一二三。”
意料之中,却还是让方先生头疼,“那你今后努力念书写字吧。”
沈来宝今年十岁,而稚童一般六岁念书,家里富裕些的,三四岁就请了先生到家中授课,所以别说简单的字,就算是写两句不太工整的诗句对子,也是大有人在。
方先生所教的学生已满员,沈来宝个头又不矮,便将他安排在最后一位。
上午学了珠算和国学,沈来宝听倒是能听懂,但就是不会写字。所幸这时没有黑板,先生只是嘴上说重点,让他们自己记,自己圈画,而不写。
沈来宝只能拼记忆了,当务之急果然是认字。
午时用饭,他随同旁人一起到了膳食堂用饭。进去时瞧见门外枇杷树下栓了条狗,便想起自己要养狗的事。见无人投喂,就将骨头留下,出去时将骨头喂了狗。
用过饭,他回到课堂上,还没走到自己桌前,就看见放置在桌面上的水壶被打翻了,里面的茶水洒满桌子,连书都被打湿。
那水壶虽是竹筒所制,但封口严实,他拔掉塞子还得费一番力气。
书院午饭同享,但茶水自带,沈夫人就给他准备了这个。没想到这会竟然被打翻桌上,水还嗒嗒嗒地顺着桌面往下淌落。
他看了一眼四周,视线刚刚扫过,就有几人冲他轻蔑笑着,一脸挑衅。
他沉下气来,先救书要紧,而且现在没有证据,无故询问,对方反而会诬陷自己。
谁让他长久以来的形象就是傻子呢,只怕都会觉得是他没事找事吧。
也是奇怪,傻子又不是疯子,可这两者好像被定义成一个词了。
沈来宝上前把水泊中的书抱走,径直往外面走去,路过那几人面前时,微微顿步。因那几人是坐着,他眼睑低垂,就将几人收入眼底。
一人见他如此,笑得更欢,以为他要闹事。谁想不过轻瞥一眼,他就走了。等他回想方才的眼神,总觉得受到了侮辱,脸顿时一沉,“那个傻子刚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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