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4 / 5)
经历,但我遭遇过亲友的死亡,最近一次如萨奇。尽管常言道生者应放下过去朝前看,但无论时间如何流逝,逝去的人都会是我们心中不可替代的存在。而且我想……如果他死之前知道你喜欢他,一定很遗憾自己这样早地离开这个世界。”
我知道艾斯只是纯粹的安慰,但仍展露出笑容:“才不是呢,他死之前是没有遗憾的。”我想了想问:“艾斯君,你是否有看过《死亡诗社》这部电影?”
“没有。”
这并不奇怪,毕竟罗宾威廉姆斯和伊桑霍克是和我属于同一次元的人。
“片中有一位名叫尼尔的男孩,他热爱戏剧,却在父亲的屡屡强压下不敢追逐自己的梦想。后来他在父亲面前成功出演戏剧,展现出了自己巨大的天赋,但父亲却依然逼迫他成为并不感兴趣的医生,走上所谓的光明大道。在一个绝望的雪夜,尼尔举枪自杀,他死前头戴花环,优美的胴体仿佛暗夜的光亮。我一直认为,尼尔虽然死亡,但对他而言,已经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艾斯沉默了一会,说:“虽然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但你对尼尔的描述令我想起了我的伙伴马尔科与我讲过的一则来自古代都市香多拉的民间故事。有一个男孩酷爱飞翔,他的父亲始终理解他,支持他,后来他在滑翔事故中意外丧生,周围人都无法理解,但男孩的父亲却认为他将生命活到了最为巅峰的状态。我也认为,男孩虽然死亡,但他的人生没有遗憾。”
“艾斯君。”
“嗯?”
“据我所知,你的伙伴马尔科应该是吃了不死鸟果实的能力者吧。”
“……嗯,怎么了吗?”
“那个……”我甚为严肃地思考,“由一个飞翔的超能力者讲出一个渴望飞翔的人类的故事,总觉得有些无法感同身受呢。”
艾斯先是一滞,尔后认同地笑了:“好像是呢。”
我们就这样东拉西扯地聊到半夜,流星雨什么时候下完的都不知道,等一觉睡醒才记起忘了许愿。
到达阿拉巴斯坦的西部城市爱尔马鲁的时间是第二天上午。维尔特告诉过我们,他就是在这里遇见的黑胡子。放眼望去,这座曾经的绿洲城市荒无人烟,四处都是残垣破壁。我和艾斯稍作商量,他先上岸探路,我留在小船拾掇行囊。
大约过了一刻钟,艾斯回来召我登陆,我跟着他来到一幢低矮的建筑前,从大门上悬挂的破烂招牌可看出,这是一家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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