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3)
乐乐好,我宁可不再找。但我必须找,一方面找到我老了时候的伴侣,还有一点就是,小区有个女人,丈夫死后一直没找,说是为了女儿。其实这样不好,无形中增加了她女儿的负罪感。
对了,那个杀千刀的,多少时间没来电话见乐乐了?一个月了吧。。。不来电话最好,见到他假惺惺地逗着孩子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离婚前不是打就是骂,离婚后却女儿要求抱就抱。离婚后三个月,三次见面抱的时间,大约是以前八年内抱的时间,加起来的还要多。如果真的爱女儿,也不会这样绝情,这样做。
所以我要找,找不到好的,那是我的问题,和女儿无关!她不是拖油瓶,不是累赘,她是我在人世间最珍贵的珍宝。
不来电话就不来吧,都不来电话、世界照样转,男人基本都不是好东西,睡觉!
第三天过去了,二号还是没有来任何消息。又过了一天,双休日到了,乐乐去了外婆家,我爸妈带着乐乐去学画画。其实乐乐并没有画画天赋,这种课又贵,每周一次,一个月的学费要四百,以后还要更贵。但我无所谓,只要乐乐开心就好,我欠她一个好父亲,这是我的错,还让她受了那么大的罪。只要她喜欢的,我有能力承担的,我都愿意。
趁着乐乐不在,我拨通了马大姐的手机,是时候再另找一个了。四天过去都没消息,那么就证明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