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2 / 5)
老板尴尬地笑了笑,没再说话。
五年前?还是六年前?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独自生活的我已经懒得去关注时间的流动,浑浑噩噩的,如同生了锈的机器人。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我还记得那时店门口的杜鹃正好开了,从门口走过的时候我还不由自主的多欣赏了一小会儿,最后还是在凯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地走进店里。那时的老板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或许更小,留着当时很流行的长刘海,搭上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儿,整个一异次元少年。
我们俩在我现在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点了咖啡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是我第一次来旧城,还是被凯骗来的。他说要带我去一个人间仙境,下了火车我才知道我穿越回了明朝;我笑他措辞不当,他说我尖酸刻薄。当时,店外的巷子里出现了一个卖原味米果的老人,佝偻着背挑着两麻袋长长的白色米果,但脚步极其轻快,而且喊的号子也特别响亮。那时的我没吃过那种新鲜玩意儿,吵着嚷着要凯给我买过来,他宠溺地笑着揉我的头发,然后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他提着一大袋米果进来了,一脸神秘地笑着走到我跟前把米果递给我,然后变戏法似的从后面变出了一束玫瑰,嘴里还小孩儿似的喊着“当当当当”。
在示爱这条路上,绝大多数的男人都难免会落入俗套,鲜花项链或者名牌钻戒,但对另一半来说却很受用,我也不例外。我欣喜地接过他手里的玫瑰,甚至还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小女人的幸福模样。店里其他的客人都看着我们俩,一时间我和他都羞红了脸,低着头没再说话。几秒种后,店里的音乐被换成了蔡依林的《今天你要嫁给我》,吓得我手一抖,杯子里的咖啡都洒了出来。老板坐在柜台里一边看着书一边跟着哼,完全没看到我们两个人一副找地缝的窘样。
现在回忆起来,我仍然觉得有些难堪,所以一直低着头,眼睛像是被定住了一般盯着咖啡杯里倒映出来的自己。这张脸,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了。店门上面的风铃轻快地响了起来,老板站起身去招呼客人。不一会儿,一个男人坐在了我对面的位子上,说了句:“好久不见!”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表面上过得很好但心里却千疮百孔,是因为他不仅作,而且还矫情。就像我,明明可以把请柬随手丢进垃圾桶但却没有,明明可以装作不知道他要结婚的消息但却还是硬着头皮跑了过来,明明心里想着他却不敢抬头看他一眼,明明可以找一个能够让自己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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