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大修)(3 / 5)
是以前的乐队,换了主唱,风格也从重金属摇滚变成流行摇滚。如果她唱亚当.莱文的《》里面的歌也好,为什么要唱《》,真是闹心。”
“一个女子乐队能撑四年,已经很了不起了,别苛求太多了。”
“你说为什么主唱会突然换人了?感觉主唱变了,也就不想再继续追下去了。”
“或许是被排挤了?也有可能是内部不和?现在的主唱好像是以前的副吉他手?”
“我觉得她的吉他和唱歌都没有以前的主唱好,我想要以前的主唱回来。我好想念智慧啊。我永远记得她在知更鸟的最后一场表演,玛丽莲.曼森的《dreams》。”
“我觉得玛丽莲.曼森也不算是传统重金属摇滚吧?我承认工业金属算沾边,但他本质还是主流摇滚,只是比较巧妙的用金属乐作为包裹了。”
接下来的对话便是两人在争辩玛丽莲.曼森在摇滚乐史上的地位和成就了,薛云河无意继续听下去,他陷入自己的思绪,仿佛听不见也看不见台上的表演。
在薛云河构想过的未来计划里,曾经是有任贞雅的位置的。
但他同时也清楚地意识到双方有无法磨合的地方,也确定彼此都不会想去改变,所以他不想浪费任贞雅的青春,他也没有想当然的以为对方会等他,他是同意分手这个决定的,也明白两个人的将来再难有交集。
打一个比方来说,如果把感情当作投资买股,薛云河知道自己最后只会赔得一塌糊涂,即使未来的蓝图里有任贞雅,他也并不遗憾结束这段恋情,可惜归可惜。
薛云河只是因为太清醒了,所以没有太过哀伤,也可以认为是他爱得还不够深,他不会为了爱情难以自拔的沉沦到底。
他只是一个成熟到有点可怕,理性大于感性的男人。像这种类型的人,只能等有一个愿意去迁就的人出现,因为他绝不会去迁就你。
“嘿,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薛云河恍惚以为是自己幻听了,他猛地一回头,发现自己面前竟然真的站着任贞雅本人,本来漫不经心倚着墙壁的动作一下子调整回来,变成有些挺拔站立的意味,一时语塞。
半晌,薛云河才找回声音:“……你怎么,也来了?”
“因为是四周年了。”一句话说明来意,任贞雅拉了下渔夫帽,上面印着‘人间失格’四个字,她的面容在昏暗的灯线下变得更难辨识,黑色的长发仿佛融进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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