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5)
常的理由糊弄一下,基本上克拉拉就会顺着他的心思。啧,这到底是个试探,还是个圈套,或者是个陷阱呢?嗯……好像没什么区别。
侦探本人画风清奇,他给人下的套路也画风清奇。
克拉拉清清嗓子,遂了他的心意。
“白教堂的案子,我只是从报纸上看到了一星半点儿,所以不多加揣测,但只从基森花园餐厅那次来看……”她想了想,“我觉得是餐厅内部人员作案。”
夏洛克略感讶异:“为什么?窗户是打开着的,血脚印也在那儿出现了。”
“但你不觉得现场很刻意吗?”克拉拉认真解释道,“凶手真的像现场表现的那么慌乱吗?如果仅看那些杂乱无章的脚印,还有不关门不关窗这样疏漏的举动,那确实如此,可是——”
克拉拉小心地看着侦探的脸色:“他为什么带走了凶器?”
夏洛克略一点头:“好问题。”
似乎是担心说错,听到他的肯定,克拉拉放心下来,继续道:“我猜,凶手是故意不关门不关窗,享受这种刺激的杀人快感。为了掩饰自己真正的变态心理,故意把现场布置成混乱的样子,来误导人们觉得他一定是杀人潜逃了。但是为什么带走凶器呢?因为凶器能暴露出很多东西,比如生产地、生产批号,据此可以查出销售的对象,甚至指纹、DNA之类的,留下凶器的风险太大,所以他最后带走了凶器。按照他想误导人们的心理,反观之,即凶手没有潜逃,他一定是店里的人!”
她越说越兴奋,根本没注意夏洛克越发古怪的表情。
“克拉拉,”夏洛克最后给予了一个中肯的评价,“你比凶手要大胆多了。”
这话的意思就是她说错咯?
“有猜对的地方,”夏洛克肯定了她,“现场的混乱确实是伪装的,特意拿走凶器也在电子上。但凶手也没有那么老辣。仔细观察,餐厅现场存在很多疏漏,尸体旁边的脚印确实是混乱的,但隔间里的脚印有欲盖弥彰的成分,因此凶手在犯案过程中有过混乱的心理。尸检报告显示,致命伤是在脖子上,那腹部被剖开是一时兴起。”
他把报纸翻到白教堂案件,对克拉拉点了点“如果你看过这一起案件的现场,就知道凶手的手法并没有那么熟练,不过是草率的模仿。噢,所以这案子难度不高,一切都显而易见。”
“他的目的呢?”她问,“难道是为了让这些报纸吓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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