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重生(2 / 4)
这个时候,汉人只剩下半壁江山,百姓流离失所,天灾打仗到处都是,路上随时随地都能见到死人。
百姓生活穷苦,有的时候路上死人的衣服都被人扒走,最后还真的是落了一个暴尸荒野的下场。
而祝合的目标就是那群暴尸荒野的百姓。
祝合脚上还穿着皮鞋,他在古代已经生活已经四十多年,现代人的装束对于他这个在古代生活了四十几年的“古人”来说有点比较陌生,还不大适应。
他一脚一个脚印,踩在深一块浅一块的草地上,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还没有走出这片密林。他脚上的皮鞋只不过是个劣质产品,穿着走这么长时间的路,即便是穿着袜子,祝合的脚上也被磨出了水泡。
望着四周绿油油的树林,祝合朝天叹了口气,脱下脚上的皮鞋提在了手里面继续往前走。
走了半日,总算是走出那片密林,祝合站在满是黄土的官道上,只觉得身心舒畅,前提是忽视那一阵被风吹起的黄土灰尘,呛得他直咳嗽。
等灰尘下去,祝合吐了口气,抹了把脸,真的是一刻都受不了现在的情况了。
他往平城方向走过去,沿途中他遇见多具无名死尸,外貌特征几乎一样,都是面黄肌瘦,瘦弱削骨,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同样的,他们身上的衣服都被人给扒走了。
前世初来乍到的祝合看见第一具尸体的时候是震惊的,以为发生了凶案,赶紧往前走,记着地理位置打算报案,等他看到第二具,第三具,第N具尸体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麻木的,当他在官道上看见的第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内心是激动地,等听到第一个人说话的口音时,他的内心是奔溃的。
等他好不容易发现别人的衣着打扮和他都不一样时,他已经不知道该抱着一个什么样的感觉了。
他面无表情的从尸体旁边走过去,走了一具又一具,愣是没有看见一个穿着衣服的,等快走到平城城门口的时候,路上已经没有尸体了,因为全部官府的人给处置了。这一条道走下来,祝合是没有找到一件古人的衣服可以给他换,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一身已经被树枝,灰尘还有他身上的汗水祸害的不成样子的衬衫。
祝合站在城门口,无视身边人诧异的目光,仰头看着城门上用古篆写的平城那两个古朴大方的两个字,只觉得眼睛里面有种酸涩的感觉。
他仰头看了一会儿天空,抬脚就要穿过城门进去,在城门口的时候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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