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芳华年纪,长发银枪(8 / 11)
氏的四大将军之一,挑死在马下。白馥这一身的马术都是凌老将军教的,马背上的功夫也是传承于凌老将军。算起来,是凌老将军最得力的住手。
不过很幸运的是,援军还是赶到了。
白馥逃过一劫。
因为这一次的恶战,让皇帝心有余悸,等到诸军脱离险境,一连数道金牌急召回京。皇帝圣谕已下,军士们这才知道,这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正是皇帝最宠爱的燕羽公主,大名鼎鼎的燕亲王。
白馥算是一战成名,对于这一次关键性的战争而言,算是战功赫赫。要知道对于朝廷而言,谁掌握了兵权。谁就能杀伐在握。
军中相送罢,快马归皇都。
阔别一年半,物是人亦非。
白馥回来的时候,晒得黑黑的,没有了离京前的白皙稚嫩,剩下的是行伍之人的干净利落。黑狐和白狐组建的女子卫队已经初具规模,当然她不可能把大部分的势力都展现在众人面前。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善良仁慈的女子,历经战役,满目黄沙染血,她剩下的是一种磨砺过后的坚韧与忍耐。
相比边境的艰苦,这京城里的满目繁华跟去时没什么两样,似乎更胜一些。
有了边关的日以继夜,才有京城的繁华无比。
她也终于体会到,什么是天下大任,打江山与坐江山,同样不容易。
三军阵前,策马而立。长发银枪,英姿煞爽。
白少康自然不愿意兵权落在白馥手中,穿着一身太子袍就跟着白馥去了练兵场。回到京城,白馥也是一刻都没闲着。她喜欢军旅生涯,喜欢跟这些真正的男子汉在一起。
可是白少康养尊处优,穿着宽袍大衣,锦衣华服的,哪里有半点检阅军师的姿态。做作多过于实践,反倒是白馥这样的少女,越发有统领三军之气。
大约是与生俱来的傲气,秉承了皇帝的威严冷冽。
“皇兄要不要亲自下去试试?”白馥问,眸光冷峻。
白少康嗤冷,“你以为本宫会那么傻吗?”
“皇兄不必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咱们行伍之人不说大话。能就能,不能就不能。”白馥扫一眼校场上的军士们。随手一招,黑狐便让数名女子上前。白馥笑道,“皇兄可以拿她们练练手,都是些女子,皇兄应该没问题吧?”
白少康翻身下马,他最不屑的就是白馥所谓的女子卫队。
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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