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这女婿真肉麻(2 / 8)
以前,她是那样刻骨铭心地仰慕着他的啊!
不顾一切追在他身后,为了朝夕都能望着他,她费了那么大的功夫,提高自身军事素质、努力表现,苦巴巴地硬是奋斗到他身边,成为他的文书。
文书,在部队里,说白了,不过就是首长的贴身保姆罢了。
可是只要能留在他身边,坐在同一处行政办公区内,一扭头,透过玻璃墙就能看见他儒雅迷人的笑容,对于她来说,做一名保姆又何妨?
那份工作她别提干得有多么卖力了,只需他一个眼神,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她便知道他是需要喝茶了、看报了,还是需要拿什么资料,抑或只是有点热,需要脱掉外套。
那些事情,她会颠颠儿跑过去,立刻一一办妥。
为心仪的人做贴心的事,于她,何等幸福!
她曾是那样一个笨呼呼的傻姑娘啊,可是自从爱上他,她竟然变得那么有眼色、那么会适时猜度!
如果这个迷迷糊糊的小姑娘傻兮兮追逐在他身边的事情,已经只是“以前”,那么这个“以前”,其实一点都不遥远。
骨子里,男人大概都有这份孬脾性,享有时,心安理得,甚至视而不见;唯有失去了,才忽然间觉得自己平时依赖惯了的那份感觉倏然倒塌,身体和心,顿时都丢了一大半。
豆豆的追逐和仰慕,早已成为沈涛生命力习惯成自然的一部分,失去了,怎么也不能习惯。
彼时,沈涛是洒脱而倜傥的,骨子里有点像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元,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由于身份家世外貌的出众,享受惯了各色“高质量”女人的爱慕,女人于其,不过是一派泛泛,反正不是白玫瑰就是红玫瑰,并无太大区别。
可豆豆却并非白流苏那样带着一身背景和苦楚、起初因为某种原因而接近范柳元,她是单纯而皎洁的,靠近沈涛,无怨无悔付出着、追逐着,目的十分单纯:仅仅因为爱慕。
沈涛以为自己就像歌中所唱: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
换句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当兵整三年,母猪赛貂蝉。”
这个比喻确实很粗俗很蛮焊,可事实却真是这个理儿,猛禽大队的成员们,哪个不是常年内分泌失调饿绿了眼?
所以啊,温柔儒雅、机智多谋的沈大郎,愣是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执着地以为自己当初对王豆豆那一念心动,只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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